创业担保

一、业务介绍

公司受委托管理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为符合我省创业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担保。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个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年龄在劳动年龄以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

2.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其它城乡劳动者,也可申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

(二)申请人为小微企业,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印发)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可申请金额、期限

1.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贷款担保最高额度为30万元。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吸纳比例的前提下,贷款额度按照人社部门审批认定的新吸纳规定人员人数计算,每人不超5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对于续做客户,且维持规定人员人数不变的,可按原吸纳人数控制额度,对新申请的企业类客户及关联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合计不得超过300万元。

3.以个人申请的创业贷款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

4.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贷款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2年。

三、办理流程

借款人依据规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经办银行审核办理贷款授信——公司“见贷即保”——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四、投诉电话

0351-8066230

服务热线 :0351—8066213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308号同昌创业园A座13、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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